职能办事范围: 一、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调查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二、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调查绿化违法行为,责令赔偿损失补栽补种,决定行政处罚。三、行政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道路、广场、街巷绿化和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调查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拆除违建、恢复原样),决定行政处罚。四、......
职能办事范围:
一、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调查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
二、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调查绿化违法行为,责令赔偿损失补栽补种,决定行政处罚。
三、行政城市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道路、广场、街巷绿化和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调查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拆除违建、恢复原样),决定行政处罚。
四、行使《北京市临时占用道路管理办法》规定的对违法占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调查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行政处罚。
五、行使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集贸市场范围以外的无照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调查和取缔违法行为,决定行政处罚。
六、行使对违反《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查处在城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倾倒污水污物,摆设摊位,非法捕捞,放养家禽的行为。
七、行使《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管理的规定》和《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查处擅自施工影响过街桥安全,擅自设置广告、营业摊位、图写刻画的行为。
八、对违反旅游景区管理,依据有关市容法规规定,查出黑导游、黑三轮、黑出租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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